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获委托下列职责:

1.管理、执行、贯彻并实施如下法律规定:

  1. 1990年纳闽岛公司法案
  2. 1990年纳闽岛商务活动税务法案
  3. 1996年纳闽岛信托法案
  4. 1996年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法案
  5. 2010年纳闽岛基金会法案
  6. 2010年纳闽岛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案
  7. 2010年纳闽岛伊斯兰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案
  8. 2010年纳闽岛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合伙制法案
  9. 2010年纳闽岛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合伙制法案

2.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撤销和形式相关权力、责任和职能;

3.保持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作为一个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良好声誉;

4.开展关于纳闽金融服务的调查和研究;

5.对投资环境设施的创造和改进提出建议,提升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作为金融服务中心地位的吸引力;

6.与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和行业机构合作,推广纳闽金融中心的金融服务,使金融服务业达到高标准;

7.向政府提供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相关事务咨询和建议工作,以及开展就管理局的管理而言属必需或有利和恰当的一切活动和事务,或就财政部长制定的任何其他目的行事。

相关阅读: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成员

上一篇:三分钟读懂怎么注册纳闽公司

推荐阅读:为何放弃移民美国,而选择移民马来西亚

  • 日期:2019-12-04 14:25:04
Copyright ©2020 labuan.ltd, All Rights Reserved